

作者:林坤毅地政士
前言:在遠方,也能守護家鄉的傳承
當親人在海外遠行,留下的不僅是無盡的思念,往往還有在台灣這片土地上辛勤耕耘、承載家族記憶的房產。面對至親離世的哀慟,繼承人若身處異鄉,往往會感到無助與焦慮:人在國外,該如何處理台灣的不動產?跨境辦理會不會程序繁瑣、耗時費力?
我是林坤毅地政士(代書),曾任職於法院擔任法官助理,長期深耕法律與地政雙專業領域。在我的執業生涯中,陪伴過無數家庭處理複雜的資產傳承。我深知每一間房子背後都代表著一段家族情感,因此,我不僅提供專業的法律諮詢,更致力於以溫暖、同理的心,協助身在海外的您,跨越地理的距離,圓滿完成親人的最後託付。
本篇文章將針對「海外親人過世,台灣房產繼承」的完整流程、關鍵文件、授權書認證以及稅務規劃進行深入剖析,旨在為您提供一份最專業且具溫度的跨境辦理全攻略。
第一章:跨境繼承的第一步——確認身分與法律關係
辦理台灣房產繼承的首要任務,是釐清「誰有繼承權」以及「繼承的法律依據」。在台灣,遺產繼承主要依據《民法》的規定,按繼承順位進行分配。
1. 繼承順位與應繼分
根據台灣《民法》第 1138 條,配偶為當然繼承人,其餘順位如下表所示:
| 繼承順位 | 繼承對象 | 備註 |
| 第一順位 | 直系血親卑親屬 | 包含子女、孫子女(代位繼承) |
| 第二順位 | 父母 | 若無第一順位繼承人時 |
| 第三順位 | 兄弟姊妹 | 若無前兩順位繼承人時 |
| 第四順位 | 祖父母 | 若無前三順位繼承人時 |
2. 外國籍繼承人的限制(平等互惠原則)
若繼承人已歸化他國國籍(如美國、加拿大、日本等),是否還能繼承台灣房產?答案是肯定的,但需符合《土地法》第 18 條的「平等互惠原則」(註)。簡單來說,只要該國法律也允許台灣人在該國取得土地權利,該國國民即可在台灣繼承房產。目前大多數主流國家皆在互惠名單內,但辦理時需檢附相關國籍證明文件。
[註]為貫徹土地法第18條之立法意旨,凡與我國無平等互惠關係之外國人,不得在我國取得土地權利,故與我國無平等互惠關係之外國籍繼承人既不得取得遺產中之土地權利,亦不得申辦土地權利繼承登記,則該外國籍繼承人不具土地登記申請人身分,非屬依「土地登記規則」規定應檢附身分證明文件者。惟為利地籍、稅籍管理,並兼顧該外國籍繼承人權益,類此土地權利繼承登記案件,得僅由我國籍繼承人及具平等互惠關係之外國籍繼承人申辦繼承登記,並於繼承系統表切結「表列繼承人如有遺漏或錯誤致他人權益受損者,申請人願負法律責任,並保證與我國無平等互惠關係之外國人主張繼承權利時,登記之繼承人願就其應得價額予以返還」後受理登記(出處)。
第二章:核心關鍵——文書驗證與授權書認證
跨境辦理最常遇到的難關,莫過於「人不在台灣,文件如何產生效力?」。所有在海外取得的原始文件,若要在台灣行政機關(如地政事務所、國稅局)使用,必須經過嚴謹的驗證程序。
1. 文書驗證(領務驗證)的必要性
在國外製作的死亡證明、親屬關係證明或遺囑,台灣政府機關無法直接辨識其真偽。因此,必須先送交我國駐外館處(如駐美代表處、駐日代表處等)進行驗證。這道程序是確保文件真實性的法定要件。
2. 授權書(Power of Attorney)認證:跨境辦理的利器
如果您不便親自回台處理,最有效率的方式是辦理「授權書」。您可以授權在台灣的親友,或是專業的地政士代為辦理所有繼承手續。
專業建議: 授權書內容必須具體明確,包含「辦理遺產稅申報」、「申請繼承登記」、「領取權狀」等權限。若授權書記載不明,可能會導致地政事務所退件,延誤辦理時程。
3. 辦理授權書的流程
1.準備草案: 由專業地政士根據您的需求,撰寫符合台灣法規的授權書內容。
2.當地公證: 在居住地找當地公證人(Notary Public)見證簽名。
3.駐外館處驗證: 將公證後的文件送至我國駐外館處進行最後驗證。
4.寄回台灣: 驗證完成後,將正本寄回台灣由受託人執行。
恒立值得您的信賴
馬上諮詢第三章:稅務攻防——遺產稅申報與節稅規劃
房產繼承不僅是產權移轉,更涉及龐大的稅務負擔。台灣遺產稅採「全球課稅制」,但針對被繼承人的身分有不同的課稅範圍。
1. 課稅範圍區分
| 被繼承人身分 | 課稅範圍 |
| 台灣境內居住者(經常居住) | 全球財產(包含海外存款、房產) |
| 非台灣境內居住者(離台逾兩年等) | 僅就台灣境內財產課稅 |
2. 申報時限與處罰
繼承人必須在被繼承人死亡之日起 6 個月內 向國稅局申報遺產稅。若因跨境文件驗證耽擱,可申請延長 3 個月。逾期未申報,不僅會面臨罰鍰,還可能影響房產的處分權。
3. 遺產稅扣除額與免稅額
善用免稅額(目前為 1,333 萬元)以及配偶扣除額、直系血親卑親屬扣除額,能有效降低稅負。身為專業地政士,我會協助客戶精算各項扣除額,確保在合規前提下達到最佳節稅效果。
第四章:實務操作——地政登記與產權取得
取得國稅局核發的「遺產稅繳清(或免稅)證明書」後,最後一哩路就是向地政事務所申請繼承登記。
1. 應備文件清單(跨境版)
•登記申請書及繼承系統表(由地政士製作)。
•死亡證明及除戶謄本(海外文件需經驗證)。
•繼承人身分證明(如戶籍謄本、護照影本、經驗證之國籍證明)。
•土地、建物所有權狀正本(若遺失需另行辦理補發手續)。
•授權書正本(若委託辦理)。
•遺產稅繳清(或免稅)證明書。
2. 繼承登記的種類
•協議分割繼承: 繼承人之間若對房產分配有共識,可透過「遺產分割協議書」自行約定分配比例,不一定要按應繼分。
•公同共有繼承: 若繼承人之間暫無共識,可先辦理公同共有,待日後再行處理。
第五章:常見挑戰與解決之道
在跨境辦理的過程中,往往會遇到一些突發狀況,需要專業經驗來化解。
1. 權狀正本遺失怎麼辦?
許多長輩定居海外多年,權狀正本可能早已遺失。此時可由繼承人於辦理登記時,同時申請「切結遺失」,地政事務所會進行公告,公告期滿後即可核發新權狀。
2. 繼承人之間有糾紛?
若繼承人分布在全球各地且意見分歧,建議尋求具法律背景的地政士協助協調,必要時透過專業法律意見書來釐清爭議,避免陷入曠日廢時的訴訟。
結語:專業守護,讓愛無遠弗屆
跨境辦理房產繼承,雖然地理距離遙遠、法律程序複雜,但只要掌握「文書驗證」與「稅務申報」兩大核心,並尋求專業人士的協助,便能化繁為簡。
我是林坤毅地政士,我深信「專業」是解決問題的基礎,而「溫度」是連結人心的關鍵。在處理每一件跨境繼承案件時,我始終把自己當作委託人在台灣的家人,替您奔走、為您把關。如果您正為海外繼承事宜感到困擾,歡迎隨時與我聯繫,讓我們一起完成這份關於傳承與愛的託付。
重點整理
Q.人在國外一定要回台灣才能辦理房產繼承嗎
不需要 。您可以透過辦理「授權書(Power of Attorney)」,並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後,委託在台灣的親友或專業地政士代為辦理遺產稅申報及地政登記手續。
Q.海外取得的死亡證明可以直接在台灣使用嗎?
不可以。所有在海外製作的法律文件,必須先送交我國駐當地之駐外館處(如代表處、辦事處)進行領務驗證,回台後若為英文以外之語言,尚需檢附中文譯本。
Q.辦理跨境繼承通常需要多久時間?
一般而言,文書驗證約需 2-4 週,遺產稅申報約需 1-2 個月,地政登記約需 1 週。若文件齊備且流程順暢,整體時程約在 3-4 個月內可完成。
Q.外國籍子女繼承台灣房產有什麼特別限制嗎?
主要需符合「平等互惠原則」。只要該國法律允許台灣人在該國取得不動產,該國國民即可在台灣繼承。此外,若繼承的是林地、漁地等特定類別土地,外國人取得可能會受到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