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買賣,真贈與」行得通嗎?二親等買賣若資金流向不清,恐補稅加罰!

作者:林坤毅地政士

前言

在台灣人的觀念裡,「房產傳承」是父母留給子女最實質的愛。為了節省高額的「贈與稅」,許多聰明的父母會選擇透過「買賣」的方式將不動產過戶給二親等親屬(如父母子女、兄弟姊妹)。

然而,這看似完美的規劃,背後隱藏著巨大的稅務風險。如果沒有真實的資金往來證明,或是金流設計不周全,很容易被國稅局判定為「假買賣,真贈與」,不僅要補繳稅款,更可能面臨罰鍰,甚至涉及刑事責任。

什麼是「二親等買賣」?為什麼國稅局盯得這麼緊?

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5 條第 6 款規定,二親等以內親屬間之財產買賣,除非能提出「支付價款之確實證明」,且該支付價款非由出賣人貸與或提供擔保向他人借得者,否則在法律上會被「視同贈與」。

這意味著:國稅局預設二親等間的過戶就是贈與,除非你能拿出證據證明這是真的交易。


二親等買賣的優勢:為什麼大家想用「買賣」?

大家之所以捨「贈與」選「買賣」,核心動機有二:

  1. 土地增值稅的差異:若使用「贈與」方式,土地增值稅必須按「一般稅率」(20%、30%、40%)計算。但若透過「買賣」,只要符合條件,可以申請使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10%),稅金差距可能高達數百萬元。
  2. 房地合一稅的成本墊高:若用贈與,受贈人未來出售房產時,其取得成本是按「公告土地現值及房屋評定現值」計算(通常遠低於市價)。若用買賣,取得成本則是「成交市價」,未來轉售時的增值空間較小,能有效減輕房地合一稅。

「假買賣」的致命傷:金流(資金流向)不完整

許多民眾誤以為,只要去銀行互轉幾筆帳,做出匯款紀錄就萬無一失。事實上,國稅局在審查二親等買賣時,會採取「實質課稅原則」。

常見的查核紅線:

  • 資金來源不明: 子女才剛社會新鮮人,卻能拿出 2,000 萬買房?國稅局會往回追溯子女的所得紀錄、扣繳憑單或過往受贈紀錄。
  • 左手進右手出: 父母匯款給子女,子女隔天再匯回給父母作為自備款。這種「循環資金」在查稅高手眼中無所遁形。
  • 借款充當自備款: 子女的買房錢是向父母借的,或者由父母提供存單抵押貸款,這在法律上都不算「自備款」。
  • 尾款未付清: 簽約金付了,但剩餘的大額尾款遲遲未撥付,或是一過戶完金流就中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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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解析:二親等買賣應備的「三金」證明

想要合法過戶,您必須準備好足以說服國稅局的證據鏈:

  1. 自備款來源證明: 子女必須證明自己有支付能力。例如:歷年累積的薪資所得、過去數年分次受贈且已申報過的資金、投資理財收益等。
  2. 支付價款憑證(金流): 每一筆款項(定金、簽約金、開工金、尾款)都必須透過銀行轉帳,並保留完整的存摺影本、匯款單。切記:千萬不可使用現金交付。
  3. 後續還款能力證明: 如果買賣涉及銀行貸款,子女必須有穩定的工作收入證明,足以負擔每月的房貸本息,而非由父母暗中代付撥款。

若被判定為「假買賣」,會有什麼後果?

一旦被國稅局認定為虛偽交易,後果通常非常嚴重:

  • 補徵贈與稅: 按贈與日當年度的土地公告現值及房屋評定現值,計算總額並扣除免稅額後,課徵 10% ~ 20%的贈與稅。
  • 加倍處以罰鍰: 若涉及故意以詐欺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可能被處以 1 至 3 倍的漏稅額罰鍰。
  • 刑事責任: 由於買賣與贈與在申報地政事務所過戶時,必須填具移轉原因。若明知為贈與卻申報買賣,可能涉及刑法第 214 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
  • 土地增值稅退補: 原本申請的 10% 自用住宅優惠稅率會被撤銷,改按一般稅率補稅。

林坤毅地政士的專業建議:如何規劃才安全?

在不動產傳承的路上,我常跟客戶說:「誠實是最好的節稅方案,但專業的規劃能讓誠實變得更有利。」

  1. 提早進行資金培育:利用每人每年 244 萬元的贈與免稅額,分年將現金贈與給子女。幾年後,子女戶頭裡就有合法的「自備款」來源。
  2. 評估「部分買賣、部分贈與」:如果子女財力不足以支撐全額房價,可以規劃部分金額以買賣方式處理(有金流的部分),部分金額以贈與方式處理。
  3. 確實留存所有合約與收據:即便親人間買賣,也要比照一般市場交易,簽訂正式的不動產買賣契約書(私契),並進行必要的公證或認證,增加真實性。
  4. 諮詢專業地政士:每個家庭的資產結構、取得成本都不同。在動手過戶前,先請地政士試算「贈與」與「買賣」在房地合一稅下的短中長期差異,才能做出最正確的決策。

結語:專業讓傳承更溫暖

「假買賣,真贈與」這條路,在現代數位化的財政查核系統下,已經越來越窄、越走越險。房產移轉不應是一場與國稅局的豪賭,而應是基於法律框架下的智慧規劃。

我是林坤毅地政士,如果您正在為房產傳承、二親等買賣的稅務問題感到困擾,歡迎與我聯繫。讓我們用專業守護您的家產,讓這份愛,完整且安全地傳承給下一代。

【關於作者:林坤毅 地政士】
我是林坤毅,現為執業地政士。深耕不動產稅務規劃與產權移轉領域多年,我始終相信,地政士的工作不僅是處理繁瑣的書件,更是守護一個家庭最重要的資產傳承。秉持「專業、細緻、有感」的溫度,我致力於將艱澀的法律條文轉化為易懂的理財智慧,協助客戶在合法的框架下,完成最溫暖的傳承安排。

重點整理

Q1:二親等買賣一定要照市價成交嗎?

A:不必完全等同市價,但若成交價顯著低於「公告土地現值及房屋評定現值」,國稅局會針對差額部分課徵贈與稅。通常建議以「評定現值」作為最低門檻,但須注意未來子女出售時的房地合一稅成本問題。

Q2:父母可以用借錢給子女的方式來完成買賣嗎?

A:不行。根據遺贈稅法規定,若支付價款是向出賣人(父母)借得的,該部分仍會被視同贈與。資金必須是子女自有或向第三方金融機構貸款。

Q3:國稅局查稅通常會查幾年?

A:稅捐稽徵法規定的核課期間,若是有申報的案件為 5 年;若未申報或涉及故意以不正當方法逃漏稅,則長達 7 年。

Q4:二親等買賣可以申請「一生一次」增值稅優惠嗎?

A:可以。只要符合自用住宅條件(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設籍、無出租營業等),即便是二親等買賣,只要是真實交易,均可申請 10% 的土地增值稅優惠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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