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把房子贈與給孩子?小心「房地合一稅」讓未來賣房稅金暴增!千萬別讓愛變成負擔

撰文|林坤毅 地政士


前言:父母的愛,需要更聰明的算盤

「孩子要在台北成家不容易,我想把名下那間公寓過戶給他,省得他揹房貸。」

這是許多來到代書事務所或會計師面前的父母,最常掛在嘴邊的一句話。在華人的觀念裡,有土斯有財,把房子過戶給孩子,似乎是最直接展現愛與支持的方式。在過去舊制稅法的年代,這確實是一個節稅又實惠的好方法;然而,隨著 房地合一稅 的實施與修法,這個觀念如果沒有與時俱進,您的一番好意,極有可能在孩子未來想要換屋或賣房時,變成一張高達數百萬元的稅單。

這篇文章將不只告訴您「為什麼」,更會教您「怎麼做」。我們將拆解 取得成本 的陷阱,運用 贈與稅免稅額,並教您如何合法利用 二親等買賣,讓資產毫髮無傷地傳承給下一代。


第一章:看不見的陷阱—為什麼「直接送」變得不划算了?

要理解為什麼現在「送房子」不是好主意,我們必須先搞懂一個核心關鍵字:取得成本

1. 稅制的巨變:舊制 vs. 房地合一稅

在 2016 年以前(舊制),賣房子主要課徵的是土地增值稅(依公告現值)和財產交易所得稅(依房屋評定現值)。因為這兩個「現值」通常遠低於市價,所以稅負相對較輕。

房地合一稅 上路後,遊戲規則徹底改變了。現在賣房的獲利計算公式如下:

課稅所得 = 成交價格 - 取得成本 - 相關費用 - 土地漲價總數額

2. 「贈與」的致命傷:取得成本被低估

問題就出在 「取得成本」 的認定上:

  • 如果是買來的: 取得成本 = 您當時實際買房的「市價」。
  • 如果是送的(贈與): 取得成本 = 房屋評定現值 + 土地公告現值

⚠️ 關鍵警示:

房屋評定現值與土地公告現值,通常只有市價的 20% ~ 30%。這意味著,如果您把市價 2000 萬的房子送給孩子,國稅局認定孩子的「取得成本」可能只有 600 萬。

3. 未來賣房的恐怖後果

試想一下,如果孩子幾年後因為工作變動或想換大房子,將這間房子以 2200 萬賣出。

  • 實際獲利: 2200萬 – 2000萬(原價值)= 200萬(感覺還好,對吧?)
  • 國稅局眼中的獲利: 2200萬 – 600萬(贈與認定成本) = 1600萬!

您沒看錯,孩子明明只賺了微薄的價差,甚至可能沒賺,但在稅法上,他卻「獲利」了 1600 萬。這 1600 萬若適用高稅率,稅金將會是天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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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實例試算—「贈與」vs.「二親等買賣」

為了讓您更有感,我們來做一個具體的數學題。假設陳爸爸有一間市價 2000 萬 的房子,土地公告現值加房屋評定現值為 600 萬

若陳小弟在持有該房產 3 年後,以 2500 萬 賣出。(假設不考慮土地漲價總數額與費用,純看主結構)

情境 A:陳爸爸選擇「直接贈與」

  1. 陳小弟的取得成本: 600 萬(政府認定)。
  2. 賣出價格: 2500 萬。
  3. 房地合一稅課稅基礎: $2500 – 600 = 1900 萬。
  4. 持有 3 年稅率: 35%。
  5. 應繳稅金:1900 萬× 35% = 665 萬

情境 B:陳爸爸選擇「二親等買賣」(買賣過戶)

陳爸爸用「賣」的方式給陳小弟,雖然是父子,但只要資金流向清楚,就能認定為買賣。

  1. 陳小弟的取得成本: 2000 萬(實際交易價格)。
  2. 賣出價格: 2500 萬。
  3. 房地合一稅課稅基礎: $2500 – 2000 = 500 萬。
  4. 持有 3 年稅率: 35%。
  5. 應繳稅金:500 萬× 35% = 175 萬

📊 殘酷的比較表

比較項目情境 A:直接贈與情境 B:二親等買賣差異結果
移轉方式贈與過戶買賣過戶買賣較繁瑣但安全
認定成本600 萬 (公告現值)2000 萬 (市價)買賣成本高出 3 倍
未來賣出價2500 萬2500 萬相同
計算獲利1900 萬 (暴利?)500 萬 (合理獲利)贈與造成虛擬獲利
未來稅金665 萬175 萬省下 490 萬!

💡 結論: 僅僅是過戶方式的不同,未來的稅金差距竟然可以高達 490 萬元!這筆錢足以讓孩子再付一間房子的頭期款了。


第三章:破解之道—如何操作「二親等買賣」?

既然知道「買賣」比「贈與」好,但孩子剛出社會,哪來 2000 萬跟爸爸買房子?這就是操作的藝術所在。我們需要結合 「贈與稅免稅額」「分年規劃」

什麼是「二親等買賣」?

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5 條第 6 款,二親等以內親屬(如父子)間財產之買賣,除非能提出支付價款的確實證明,否則視同贈與。

換句話說:只要能證明孩子真的有「付錢」給爸媽,這就算買賣,而非贈與。

黃金操作四步驟

Step 1:善用每年的贈與稅免稅額

目前(2025年適用)每人每年有 244 萬元 的贈與稅免稅額。

  • 爸爸每年給孩子:244 萬
  • 媽媽每年給孩子:244 萬
  • 一年合計可轉移:488 萬

父母可以在幾年內,利用免稅額將現金合法轉移到孩子帳戶,累積作為「自備款」。

Step 2:簽訂正式買賣契約

父子之間必須簽訂私契(買賣契約),價格可以參考市價,不必完全等於市價,但不能低得太離譜(建議不低於市價 70-80%,以免被國稅局刁難)。

Step 3:金流要乾淨(自備款 + 貸款)

孩子用父母前幾年給的現金(已累積的自備款)支付頭期款給父母。剩下的款項,則由孩子向銀行申請房貸支付給父母。

  • 注意: 銀行撥款給父母後,這筆錢就是父母的養老金,或者父母可以再分年慢慢贈與回去給孩子償還房貸。

Step 4:向國稅局申報

帶著買賣契約、資金流程證明(存摺匯款紀錄、支票等),向國稅局申報「非屬贈與同意移轉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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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還有其他招數嗎?繼承與自用住宅優惠

除了二親等買賣,還有兩個重要的觀念您必須知道。

1. 繼承:最省錢但有時效性

如果父母不急著現在過戶,「繼承」 其實是稅務成本最低的方式。

  • 優點: 免徵土地增值稅,且遺產稅免稅額高(單件 1333 萬 + 各種扣除額)。
  • 缺點: 繼承取得的房產,其「取得成本」依然是「公告現值」。如果孩子繼承後很快就想賣掉,一樣會面臨高額房地合一稅的問題。
  • 解法: 繼承後的房子適合長期持有或自住,不適合短期炒作。

2. 自住優惠:400 萬免稅額 + 10% 稅率

如果不小心已經用了「贈與」方式過戶,或者孩子繼承了房產,未來想賣怎麼辦?

請務必遵守 「重購退稅」 或 「自用住宅優惠」 條件:

  • 個人或配偶、未成年子女設有戶籍。
  • 持有並實際居住連續滿 6 年
  • 無出租、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

符合上述條件,賣房獲利在 400 萬元以下免稅,超過部分僅課徵 10% 稅率。這是挽救高額稅負的最後一道防線。


第五章:常見問題集 (FAQ)

Q1: 我可以直接把房子以「公告現值」賣給孩子嗎?

A: 不建議。 雖然法律沒規定不行,但若成交價顯著低於公告現值(例如公告現價 800 萬,您只賣 600 萬),國稅局會認為這中間的差額是「贈與」,可能還是會被課贈與稅,且未來孩子賣房時,成本認定依然偏低,無法完全解決房地合一稅的問題。

Q2: 為了做「二親等買賣」,我可以假裝匯款給孩子,孩子再匯回來嗎?

A: 絕對不行! 這是「假買賣、真贈與」,涉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及逃漏稅。國稅局會查核資金來源(孩子的錢哪來的?)以及去向(父母拿到錢後去哪了?)。如果是父母先匯錢給孩子當天立刻匯回,這就是明顯的左手換右手,必定被補稅加罰。請務必利用「分年贈與」合法累積資金。

Q3: 房地合一稅這麼重,那房子是不是都不能過戶了?

A: 不是不能過戶,而是要「選對方法」。

  • 若孩子打算長期自住(超過 6 年):贈與或繼承影響較小(可利用 400 萬免稅額)。
  • 若孩子可能短期變現換屋:強烈建議採用「二親等買賣」。

結語:愛要給得有智慧,別讓稅金吃掉您的心血

時代在變,稅法在變,父母愛孩子的心不變,但傳承的方式必須改變。

「房地合一稅」的設計初衷是為了遏止炒房,但卻無意間設下了資產傳承的關卡。如果您還是依循舊觀念,直接把鑰匙和權狀交給孩子,未來等待他們的可能不是安居樂業,而是國稅局的補稅通知單。

總結重點:

  1. 直接贈與會導致取得成本過低,未來賣房稅負極重。
  2. 二親等買賣能墊高取得成本,是目前最靈活的過戶策略。
  3. 善用每年 488 萬(父母合計) 的贈與稅免稅額,幫孩子合法累積買房資金。

資產傳承是一場馬拉松,不是百米衝刺。提早規劃,分年佈局,才能讓您的愛,完整無缺地傳遞到孩子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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