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書遺囑產生器

自書遺囑產生器

本工具協助您初步擬定草稿,請務必了解相關法律規定。

⚠️ 重要法律提醒:
依中華民國民法第 1190 條,自書遺囑必須由遺囑人「親自書寫全文」、「記明年、月、日」並「親自簽名」。使用電腦列印後簽名是「無效」的。本程式生成的文字僅供您作為抄寫參考。

1. 立遺囑人基本資料

2. 財產分配明細

3. 其他交代事項

4. 遺囑草稿預覽

請將以下文字完整「手寫」於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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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上諮詢
本遺囑生成工具僅供參考,複雜財產繼承建議向地政士或律師諮詢。